四与未成年妹性交 青年认乱伦

发布 : 2024-5-0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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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男侍应四度在家中和未满16岁胞妹性交,过程中没使用避孕套。涉事兄长被控强奸、乱伦、企图强奸等12罪,昨于高等法院承认其中4项乱伦罪,其馀8罪存档法庭。控方案情称,被告主动靠近胞妹作暧昧行为,目的是「想占便宜」。辩方求情称,两兄妹关系「亲密到过?火」,被告对犯案后悔。

辩方称两人「亲密过?火」 官:与创伤报告矛盾

代号T.T.C.的被告现年29岁,毕业后从内地来港居住;事主X为被告胞妹,案发时约14至15岁。法官陈仲衡表示,创伤报告称X事后承受伤害,和被告承认占X便宜的说法?合。陈官提及,辩方书面求情陈辞形容两兄妹关系「亲密到过?火」,反而和创伤报告有矛盾。案件押后至下周一(6日)判刑。

案情称,被告、X和父母案发时于港岛一单位同住。事发于2017年至2019年某日,被告与X在寓所沙发看电影,被告称性器官有反应,故主动靠近X。被告首先拥抱X,尝试将阳具接触X阴道,其后两人发生性行为。被告没用避孕套及没射精,事后两人各自返回?上。

2019年11月至12月某日,被告和女友分手,在家中靠近X看手机短片。被告一度要求X「将只脚揽过?」,X用手触碰被告阳具并替被告手淫。其后被告脱去X裤子,两人再次发生性行为,维持约半小时。另于2019年12月的两日深夜时间,被告与X发生两次性行为,过程与之前相若。被告2021年12月被捕,警诫下承认和X发生性关系,并在录影会面供述事发经过。

【案件编号:HCCC2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