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董事长 受贿滥权一审获刑16年(图)

发布 : 2024-5-0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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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原总经理李国华(右)获刑16年。(央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国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昨天(7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李国华两宗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600万元(人民币,下同)。

现年64岁的李国华在2022年2月被查,法院查明,被告李国华1998年至2022年担任江西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江西省邮政局副局长、局长,国家邮政局副局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645万馀元人民币,其中2159万馀元未实际取得。

同时审理查明,李国华在担任江西省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4996万馀元。

法院认为,鉴于李国华部分受贿是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以受贿罪判处李国华有期徒刑15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16年刑期。(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