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骚扰印佣汉:经调查证据不足 控方指民事刑事举证门槛不同

发布 : 2024-8-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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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印佣报称遭六旬雇主性骚扰和游说性交,由平机会代为入禀向雇主索偿逾18万元,案件昨于区院结案陈辞。雇主亲自陈辞称,警方查案专业,经刑事调查后没有控告他,反映指控不实。印佣一方指刑事查案和民事申索的举证门槛不同,录音揭发雇主多次要求印佣性交,滥用雇主权力。案件明年2月14日裁决。

原告为印尼籍女佣,被告为前雇主林锐生。林称警方收到印佣报案后调查,发现证据不足,不涉刑事,显然无发生性骚扰。对于原告方呈上印佣暗中录音的声带,林再否认录音中的男声是他,又指警方无采纳录音为证据,法庭不必理会。

原告方表示,刑事和民事案件采用的门槛不同,即使警方认为证据不足以起诉,不代表林锐生没有干犯民事错误。原告又指林曾向?x??署承认录音的男声是他,却在庭上??u翻说法,其证供存疑。

昨庭上播放录音,疑为林锐生的男子说「想搵个好的工人姐姐同我结婚生仔」、「工人就唔╳得咩?」;林供称自己经常外出召妓,不会找印佣性交。原告方昨质疑林既称自己年纪大和没有性冲动,又以光顾性服务为辩护理由,明显矛盾,即使林经常上网就性服务「格价」,也不足以否认他曾向印佣提出性要求。

原告方指林提出不同版本的解释,包括声称印佣索取2000元按摩服务费,又指录音对话是自己喃喃自语等,说法含糊其辞。原告方又提及,由于本案未裁决,入境?x??能受理印佣的工作签证申请,她逾两年没有在港工作,生活陷入困境。原告方要求林赔偿印佣的工作收入损失,并支付讼费。

【案件编号:DCEO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