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无意续营简朴房 房屋局:亦可先登记

发布 : 2025-6-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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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简朴房条例草案》昨刊宪,简朴房经营者协会主席陈显熹昨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访问时关注若业主不打算继续经营需否登记期内登记。陈估计,政策正式实施后会有约一成不合规格?房被淘汰。房屋局回应称,即使业主无意继续经营亦可先登记,以争取较多的时间在宽限期内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并还原旧貌日后出租整个单位。

期内登记获36月宽限

房屋局表示,登记期和宽限期是有序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的过渡安排,当局鼓励现存分间单位业主尽早在12个月登记期内免费登记,并获36个月宽限,争取时间就其分间单位租赁考虑下一步行动,如改建工程、提出认证申请、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甚或适时还原或退出租赁市场自用等。

无登记认证续营遾x??

房屋局又表示,登记期完结后即2027年3月1日起,无有效登记及无有效简朴房认证,以独立住宅租赁出租两个或以上位处同一住宅单位的分间单位,即属刑事罪行。局方称若业主既不登记又不认证,登记期完结后若继续出租分间单位便属遾x??,房屋局长按《条例草案》有权发出终止通知书指示该些单位的租赁在指明日期终止(一般最少30日通知),业主须向租户赔偿3个月租金或相等于馀下租期的总租金(以较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