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省府移除多市自行车道违宪(图)
发布 : 2025-7-30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

【明报专讯】安省高等法院法官保罗沙巴斯(Paul Schabas)裁定,省长福特及其政府试图移除布鲁亚街(Bloor Street)、大学路(University Avenue)和央街(Yonge Street)自行车道的行为违反宪法。
在法庭上辩论数月后,沙巴斯法官裁定,安省政府第212号法案的某些条款侵犯了自行车使用者的生命权和人身安全权,违反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
沙巴斯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政府未提供任何证据反驳申请人令人信服的立场,即移除受保护的自行车道将迫使自行车使用者在更危险的混合交通中骑行。」
「如果移除受保护的目标自行车道,自行车使用者将会受伤,甚至更糟。」
省长及其政府曾在竞选中承诺移除多伦多市中心的自行车道,并于去年11月通过了第212号法案《减少拥堵,节省时间法案》。
省府辩称,专用于自行车的道路空间抢占了司机的道路空间,建议自行车使用者改走「次要道路」。
多伦多自行车联盟(Cycle Toronto)及自行车道使用者伊娃斯坦格罗斯(Eva Stanger-Ross)和纳拉达基翁多(Narada Kiondo)于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提出宪章挑战,认为新法律「将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在禁制令听证会上公开的政府文件警告,移除自行车道可能无法缓解交通拥堵,反而可能增加相撞风险,并对商业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