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被否决 李:研行政措施保障同志 陈弘毅称进步 杨艾文:保障程度存疑(图)

发布 : 2025-9-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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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立?x??上周大比数否决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交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两年暂缓期下月届满,政制局长曾国?曾表明不会向法院申请延期。特首李家超昨日表示,政制局将研究循「行政措施」保障同性伴侣的权利。港大法律学院讲座教授陈弘毅认为,倘法院是要求设立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登记制度,「只可以通过立法来实现」,但认为通过行政措施扩大现有保障程度,是朝法院所定出方向的一种进步。

政制局因应「岑子杰案」判决于7月向立?x??提交条例草案,建议制订「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机制」向港外注册同性伴侣赋予医疗和处理身后事权利,立?x??上周以71票反对、14票赞成否决草案。李家超昨称,同性伴侣关系是备受争议的议题,社会和立?x??内部存在许多意见,政府将研究如何透过行政措施,保障同性伴侣应享有的权利,包括医疗、遗产继承等。

吴秋北缺席表决 李称有沟通

行政会议成员吴秋北在表决时缺席,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曾称行会成员需按「集体负责制」支持政府政策,认为缺席投票的成员「要向特首解释」。李家超昨称吴秋北一直与他沟通,但不会公开行会事务。

政制局曾言必须立法

草案出炉后,多次有议员问及能否以行政措施代替立法,政府都未明言考虑。翻查资料,政制局上月去信立?x??回应公众意见书时更表明,当局必须以立?x??式制定替代框架。局方当时解释,终院颁布政府须确立替代框架让同性伴侣关系获得「法律承认」,即法律上获得正式承认和保障,「仅靠行政措施或授权机制并不足以设立法律上获认可及具约束力的机制」,亦无法符合《人权?x??》第14条下的积极义务。

有法律学者亦对行政措施能否符合裁决存疑。港大法律学院教授杨艾文回覆本报说,根据法庭观点,为达到《人权?x??》第14条及保障私生活权利,需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关系,以给予一段关系合法地位(legitimise)及必要的法律保障。他认为行政手段虽可赋予某程度的合?x??,但未修改法例下行政手段能否提供充分法律保障则存疑问。

基本法委员会前委员陈弘毅则称,行政措施有助实现法院就同性伴侣权利的一系列判例,包括但不限于岑子杰案,但无法设立「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登记制度」;若终院裁决是要求设立前述制度,则只能透过立法实现。

岑子杰吁勇敢改革 不拟覆核

司法覆核案原讼人岑子杰表示,乐见政府为同性伴侣的应享权利走前一步,惟认为行政措施不能满足终院裁决。他说,替代框架能让同性伴侣在登记后「自动享有一些权利」,非行政措施能比拟,举例指即使当局已循行政措施授予同性伴侣享有预设医疗指示的权利,但需事先授权,「程序可能相当复杂」。

终审法院订立的两年暂缓期将于下月27日届满,岑子杰正与律师团队研究如何跟进,但不拟再提司法覆核。他期望政府勿因一次失败便放弃满足终院裁决,而是抱持事不避难的态度,「做一个勇敢的改革者」,继续??u动立法制定替代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