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党强奸案主犯求情称无辜 官:无可能缓刑
发布 : 2025-10-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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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13岁女童2021年圣诞节被童党绑架围殴,被迫拍裸照,后遭童党首领强奸,涉案3男1女否认绑架、袭击致身体伤害、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及强奸共4罪,陪审团前日裁定男首领和女被告罪名全部成立,其馀被告则绑架罪成。高院昨日处理求情,男首领哭称自己无辜,法官张慧玲指裁决已成事实,他又被指是「罪魁祸首」,「冇乜可能轻判」。张官最终押后至11月14日再讯,以待索取心理、精神科等报告,其间4人还押。
官拒保释 下月再讯
4名被告依次为中学生陈宏烽(被?x??17岁,下同)、兼职跟车工人林佑澄(16岁)、15岁李姓女生及职训局学生张浩錀(17岁)。4人同被控于2021年12月25至26日连同其他身分不详人物,在违反X的意愿下以武力将她非法带走,12月25日于尖沙嘴某室袭击X致身体伤害,以及制作X的儿童色情物品。陈另被控12月26日在上址强奸X。
指照顾家人非不收监理由
陪审团一致裁定陈宏烽和女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林佑澄绑架罪成,张浩錀绑架及袭击罪成。陈宏烽昨日无法律代表,亲自应讯时自言「无做过」,并希望有保释让他能向家人交代,庭上一度痛哭。张官指7名陪审员都认为陈有罪,而且他牵涉罪名最多,不可能判缓刑,「担保就一定冇」。张官又直言,陈带罪在身,法庭不会因为他要照顾外婆就不收监,「可以话你屋企有咩问题系咎由自取」,若陈不服裁决可上诉。
根据控方案情,X的一名女性友人被陈宏烽要胁做「仙人跳」桃色敲诈,X介入,陈却指摘X令他损失了2万元,要求赔偿。案发的圣诞节,林藉故约X见面,陈与张及数名手下捉住X,及后将X带到涉案单位,单位有林和李,X在一房间遭威逼脱光衣物、拍裸照、打头、踢下体,以及淋泼茶和啤酒,翌晨陈在单位强奸X。
【案件编号:HCCC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