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集结 4青年囚9至14月

发布 : 2023-12-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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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大批市民前往校外声援,警方在尖沙嘴一带拘捕135人。20人被控非法集结罪,继一名20岁女生开审认罪后,另19人受审后被裁定罪成。其中两男两女昨于区院被判监9至14个月,暂委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提及另两名法官就同一事件量刑差异,认为虽然没证据指本案有详细计划,但被告有备而来,并非突发。

昨日处理的4名被告为副医务化验师吴肇韬(22岁,现年,下同)、从事影视制作的洪妙贤(27岁)、社工兼山艺导师邓耀雄(27岁),以及港大地质学毕业生陈正雯(23岁)。

辩方庭上求情称,吴肇韬因计划赴澳洲进修,顾虑到服刑日子,冀法庭不采纳判入劳教中心的建议,而是判监。严官闻言表示,劳教中心命令不是监禁,其他司法管辖区对刑事定罪及判刑有不同看法,提醒被告考虑清楚。辩方索取指示后称,被告维持其意愿。

严官表示破坏公众秩序的案件须施以阻吓,提及区院法官练锦鸿在同一事件的另案以24个月为量刑起点,另一区院法官李俊文则在另案认为无证据显示理大冲突与涉事集结有重大关连,以6个月为量刑起点。严官同意练官的观察,指本案有多人筑起伞阵,要求警方释放理大内示威者,他们是有计划并有备而来,否则不会互相协调,不可能是突然发生。

严官又指集结事件有极高风险,是挑战警方,对社会构成伤害,法庭须向公众传递信息,指出社会秩序不容破坏。严官以15个月作为量刑基准,就吴没携装备再将量刑起点下调至12个月,另因吴、陈案发时为18岁而减刑两个月,而4人积极生活、学习,获酌情减刑一个月。吴被判囚9个月,陈则被判囚12个月,洪及邓各入狱14个月。

【案件编号:DCCC 855/20等】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