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羁留阻见律师倡交法庭把关 称英机制严

发布 : 2024-3-0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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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政府在23条谘询文件多次引述英国法例,包括建议延长因国安罪行被捕者的羁留时间,以及可阻止或延迟其见律师。大律师公会意见书强调,有关安排应由法庭审批及把关,且须平衡警方调查权力和被捕者权利。就阻止或延迟见律师,公会提醒,英国警方须有合理理由相信谘询律师会出现特定危害后果,且限期不超过48小时,认为除非符合英国法例所述条件,拒?x??限见律师难以成立。

谘询文件提出可拒绝部分涉国安罪行的囚犯提早获释,公会提醒,现行《监管释囚条例》第5(2)(b)及《长期监禁刑期覆核条例》第8(d)条已有类似规定,考虑囚犯潜逃或再犯风险而不提早释放。公会主席杜淦?说,现行法例下已提供相当弹性,若因国安案件有不同做法,相信政府须进一步解说。

公会意见书说,理解调查国家安全案件可能需更长时间,被捕者与包括法律代表在内的任何人会面,均可能令调查及防范难度增加;但提醒英国机制有严格申请程序及羁留时限,例如警方须有合理怀疑被捕者正在或曾经参与境外势力威胁,并必须告知被捕者延长羁押的理由,被捕者亦有机会向法庭申述。公会又建议,处理延长羁留时,保释相关法律原则也应适用,法庭处理保释申请时,也会考虑被捕者会否潜逃或再犯等问题。

部分程序或可减 须顾被告权利

至于谘询文件探讨减省部分法庭程序,杜淦?说,并非说一刀切不能减省,例如中英文文件翻译,若与讼各方都懂中文,不用英文翻译可加快审讯程序,有助保障被告人权利彰显。

杜补充,其他机制减省很视乎个别情?,尤其若影响被告权利,「不是全部都可以减省」。

(23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