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装修后未先让旧租客迁回 屋主逐客招无功重罚10万元(图)

发布 : 2025-5-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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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其中一名被逐租客韦斯利。(CBC)


【明报专讯】咸美顿市一名房东以大规模装修为由,将租客驱逐。按《安省住宅租赁法》(Ontario's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租客在单位翻修后,有权优先搬回原住所。其中一名向房东表明有意迁回,但房东在装修尚未结束时已将单位租给他人。房东被告上法庭,结果被重罚10万元。

其中一名被逐租客韦斯利(Darlene Wesley)对此表示欣慰,指这是向安省房东释放出重要信号,「让那些不守规矩的房东知道,他们不能随便把租客赶走。」

韦斯利是一名年长租客,在市中心一个柏文单位住了近20年,从未拖欠房租。2023年2月,房东莫尼兹(Kevin Moniz)以装修为由,将她驱逐。同栋物业的5个单位中的另外3名租客也有相同遭遇,其中包括韦斯利的女儿。

韦斯利其后向房东表明,在单位装修完后要返回单位继续租住,但房东竟将单位出租给他人,房东因此被告上法庭。

案件于5月12日在咸美顿市省级法庭(provincial offences court)审理。租客在庭上表示,翻修前他们的月租不足700元,翻修后新租客入住时,租金已上涨至1,500元。

租客朱厄尔(Robert Jewel)称,他只赚取最低工资,25年来一直租住于此,希望能够原价迁回。但某晚,当他路过公寓时,竟透过窗户看见陌生人在他原本的客厅内看电视,才惊觉单位已被租出。失去住所后,朱厄尔因无力负担高昂房租,被迫在亲友家沙发上借宿。

至于韦斯利则被迫与女儿合租一个单位,月租2,000元,生活压力巨大,形容新生活是「噩梦一般」。

最后法官裁定,莫尼兹明知租客享有优先迁回权,仍违法将单位出租,4项罪名成立,每项罚款2.5万元,累计罚款10万元,并限其2周内缴清。这在《住宅租赁法》相关违规案件中,属罕见的高额罚款。

负责调查案件的安省租赁房屋执法组(Rental Housing Enforcement Unit,RHEU)于2022年开出的罚单,总额为121,800元,而本案罚款金额已接近其全年执法总额。

法官强调,案中的房东蓄意藉口翻新而加租、驱逐原租客,以追求更高利润,严重损害租客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