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钱少报收入 郭卓坚破产延长年半
发布 : 2025-6-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因拖欠政府156万元讼费,2020年被律政司申请破产,高等法院同年颁下破产令,破产令原定今年7月解除。破产管理署昨日在高院第二度申请延长郭的破产令,署方代表称,郭在破产期间赌钱,以及少报实际收入约9.1万元和8000元剩馀资金,聆案官考虑后,在郭缺席下下令延长他的破产期1年半。
原定7月解除
郭卓坚昨日缺席聆讯,亦无派法律代表出席。破产管理署一方称,郭卓坚在破产期的表现令人不满意,他参与赌博,曾赌赢3.2万元和赌输3.6万元。此外,郭就其破产期第一年及第二年的实际收入分别少报5万元和4.1万元,以及收入扣除开支约8000元,直至署方查问下郭才披露。署方曾向郭发送通知,但郭未曾就申请提出抗辩。署方因此向法庭申请延长破产期1年半。
聆案官叶树培称,律政司2020年5月向法庭申请郭卓坚破产,是次为破产管理署第二度申请延长破产期,命令今年7月8日将自动解除。叶官提到根据法例要求,若法庭满意申请理据,最多可延长期限3年。郭在有关时间分别赌输约1.7万元和1.9万元,亦错误申报实际收入和开支,叶官考虑相关因素后下令延长他的破产期,今年7月7日生效。
翻查资料,在法院颁下破产令后,破产人所有财产会归属其案件受托人,直至破产产业管理完结。此外,受托人有权申索破产人此期间所得财产,破产人亦须将收入告知受托人。若破产人不合作、作出令人不满的行为、未能拟备周年收入等,受托人可根据《破产条例》反对自动解除破产。
【案件编号:HCB 16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