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同志框架 政府:行政措施不足获法律认可
发布 : 2025-8-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立?x??《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委员会早前邀请各界提交意见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昨日去信立?x??回应,提及逾万份意见书中,约八成属反对,当中有意见认为政府可透过行政措施或授权机制代替立法,向同性伴侣提供所需权利。政府在回应引述终院裁决,提到政府须确立替代框架让同性伴侣关系获「法律承认」,而「法律承认」,指的是同性伴侣关系获正式法律承认和保障,仅靠行政措施或授权机制,「并不足以设立法律上获认可及具约束力的机制」,无法符合《人权?x??》第14条的积极义务。
10,775份公众意见 逾八成反对立法
当局接获共10,775份公众意见书,当中支持占19.3%,反对占80.7%。大部分反对者忧虑机制落实变相承认同性婚姻,冲击传统婚姻制度及社会价值观。局方重申,机制仅依据合资格申请人双方已在海外注册的同性伴侣关系,及符合其他条件情?下,让该同性伴侣关系在港获法律承认,「绝不等同」有关同性伴侣关系在港拥有与婚姻相同的法律地位;而经登记的同性伴侣所享有的权利,亦与根据本港法例在本地缔结婚姻者不同,「这些都是十分清楚明确的」。
至于支持者认为政府应尊重法院判决及?x??精神,但建议政府应允许同性伴侣毋须先在港外注册关系,才可在港登记;另建议《草案》赋予已登记同性伴侣的权利,应涵盖政府过去在同性伴侣司法覆核案件中涉及权利,及探视在囚者及其他权利。
局方回应,政府须确认登记的同性关系为已作出承诺及稳定的关系,而要求同性伴侣在港外注册,能为提供较清晰客观及可供验证的准则,故认为要求合适。而不论《监狱规则》修订前后,探访者都可探访在囚的同性伴侣,故毋须在是次《草案》加以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