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政府修改现行保释条例】获准保释离开羁押前必须缴纳现金保证金(图)
发布 : 2025-11-24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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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安省政府宣布,将要求被告在获准保释离开羁押前必须缴纳现金保证金,这是为了「严格化」保释条件而提出的新法案核心措施。
司法厅长唐尼(Doug Downey)今日上午发布新闻稿指出,现行保释制度「已经失灵」,新法案将对违规者祭出实质惩罚。
他说:「正因如此,安省政府正推动一套全面而强硬的打击犯罪保释策略,强化规定、严格执行,让暴力及惯犯无法轻易重返街头。」
现行制度下,若法庭以「承诺支付」(promise to pay)方式准予保释,被告无需实际缴交现金。只有在违反保释条件时,担保人(surety)或被告才需支付约定金额。
省府表示,这种做法导致追讨没收保释金时困难重重,耗费大量时间与人力。
多伦多警队警察总长戴乔(Myron Demkiw)指出,在多伦多与枪枝相关案件中,「违反保释条件」已是第三大常见罪名,这显示「被告违反保释规定的情况极其频繁」。
省府强调,新法案将大幅提高保释遵守率、让惯犯更难获释,并在违规时更容易追回没收的保证金。若被告全程遵守条件,所缴保证金将全数退还。
此外,省政府还将延续先前对《保释法》的修订,包括要求担保人必须透过中央资料库提供所监督被告的最新资讯。
省府说:「曾发生担保人未通报其负责监督的被告违反保释条件,或同一人同时为多名被告担保的情形。」
「建立担保人资料库将有助于追究担保人责任、提升行政效率、增进公共安全,并让各地警方能共享其他地区蒐集的资料。」
其他配套措施包括扩大「保释专责检控小组」,与地方警方合作,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打造最坚实的证据。自2023年以来,这些小组已在保释阶段处理超过4,100宗案件。
安省长福特长期抨击加拿大保释制度过于宽松,并指责某些「软脚虾」法官在重大案件中轻易放人。
上个月,联邦自由党政府已提出法案,针对包括窃车、勒索、侵入住宅等罪名大幅提高保释难度,并对特定罪名导入「举证责任在被控一方」(reverse onus),也就是由被告而非检方证明自己应该获准保释。
该项联邦法案预计于周二(25日)正式提交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