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航航机。
【明报专讯】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成功推翻加拿大运输署(CTA)一项向一名乘客支付2,079元延误行李赔偿的裁决。加航当时认为乘客购买的替换物品「过于奢侈」,而且部分是在行李送回后才购买的。
经过长达11个月的法庭诉讼,联邦法院法官曼森(Michael Manson)裁定,CTA一名官员在2024年的决定「不合理」。该案件已被发回CTA,由另一名官员重新评估赔偿申请。
此案源于2022年乘客Alaa Tannous及其妻子Nancy从多伦多飞往温哥华的航班。他们的托运行李在抵达后一天才送达,加航最初向Tannous提供250元赔偿。他对金额不满,遂向CTA提出投诉。
CTA官员未展现任何常识
根据法庭文件,加航认为CTA要求支付2,079元的命令有缺失,因为乘客购买的替换物品「过于奢侈、包含高级商品」,而且部分商品是在行李送回后才购买的。
法官曼森在判决中同意CTA的裁决确实有问题,因为它纳入了行李送回后的消费。「该官员的理由既未解释,也未展现任何常识,来说明为何行李送回后的购买行为与延误有因果关系。」
根据法庭纪录,Tannous提交了3,435元的收据申请赔偿。当时的法规允许乘客就行李延误最高索赔约2,350元。法官指出,Tannous在行李送达前实际消费了1,691.98元,但CTA却判给他超过2,000元的赔偿。
引起法官质疑的「行李送回后购买项目」包括一双运动鞋(433.61元)和一个烫金的Tumi行李箱(1,310.4元)。Tannous解释,那双运动鞋是在他得知行李已找回前购买的,而Tumi行李箱则是用来把所有新买的替换物品带回家。
法官曼森在判决中提到,加航还主张CTA官员应将该对夫妇购买的「奢侈品」排除在赔偿范围外。他虽未直接评论「奢侈品」争议,但写道:「现在应由另一位CTA官员就整项索赔提供更有理据、更合逻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