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定「人才住屋」标准(图)

发布 : 2019-6-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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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交流。 (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周二(11日)起就当地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公开徵求意见,对有关公营房屋的实用面积、租售价格设限,其中单人或双人「人才住房」的实用面积应不少于27平方米(约290尺)。

澎湃新闻网报道,上述谘询期到下周五(21日)截止。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实用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保障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透过其他途径筹集或给予特殊政策优惠由社会力量开发,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面向中低收入的「上车难」家庭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群出租或者出售的房屋,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类似香港的居屋和公屋。

保障住房同倡定标准

徵求意见稿提出,人才住房的1至2人户型实用面积应不少于27平方米,3至4人户实用面积不少于51平方米(约548尺),多于4人户实用面积不少于64平方米(约688尺)。

另外,人才住房和保障住房应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公共配套设施,如果单人或双人户数量超过该栋公寓总户数的一半,可配置公共会客厅、阅读区、厨房、食堂、洗衣房等。深圳住建局表示,推荐建设公共食堂。

意见稿还称,这两类住房的住区内宜实施人车分流,人行出入口宜在巴士站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且宜面向城市次干道、支路及其附属的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不宜面对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

深圳住建局表示,人才住房已成为深圳吸引人才、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的重大安居举措,但此类住房相关的建设标准尚不完善。2016年「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等各方面的人才,具有其独特的生活特徵,对住房体验有不同需求,但人才住房的建设尚未有成熟完善的建设标准、室内装修标准。

深圳住建局还强调,随著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作为政府投资的政策类住房应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同时应使被保障人群享受到新科技带来的新生活体验,从建筑设备到智能化设备、从施工技术到项目管理模式,均推荐采用先进成熟的建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