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杰申保护令被拒 官拒批惩罚性讼费

发布 : 2020-10-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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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男子唐英杰,早前向高院申请保释及人身保护令但均遭拒绝,至今还押监房候审,并须向政府支付相关讼费。律政司后来称唐英杰滥用程序,要求法庭命令唐支付惩罚性讼费;唐英杰一方则称申请涉公众利益,厘清法律争议,要求法庭不就讼费作命令。高院昨同时拒绝双方申请,维持原判,唐英杰须支付讼费,但毋须支付律政司一方要求的惩罚性讼费。

唐申不作讼费命令同被拒

被告唐英杰(23岁)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两罪,昨没到庭应讯。

律政司一方指出,被告申请人身保护令滥用程序,律政司早已提醒被告,并引述案例称法庭亦曾就人身保护令案件作讼费命令,认为被告行为不当,应支付金额较高的惩罚性讼费。

唐英杰一方回应,《港区国安法》条文含糊,多?x??待法庭厘清,今次人身保护令申请正有助厘清条文,涉重大公众利益,法庭应酌情免却唐英杰支付讼费。高院两名法官周家明及李运腾即时驳回双方申请,维持原判,押后颁布裁决理由。

【案件编号:HCAL 1601/20】

(港区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