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u23条 为保障记者收窄罪行范围 邓炳强:窃国家机密罪不因职业豁免(图)

发布 : 2021-10-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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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长邓炳强


【明报专讯】政府期望下届立?x??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保安局长邓炳强接受传媒专访时,被问窃取国家机密罪能否确保记者获豁免,他说任何人面对法例都是公平,不会因身分、职业获豁免。时任保安局长叶刘淑仪2003年特别因为记者而收窄窃取国家机密罪适用范围,她昨日向本报称,当年提出的法例「可能已经过时」,现需重新检视。有新闻学者称,基本法及《港区国安法》也定明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政府立?x??都要顾及和体现这些重要原则。

就窃取国家机密罪,政府于2003年的立?x??针是沿用现行《官方机密条例》作修订。时任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于2003年2月12日在立?x??就《国家安全(立?x??文)条例草案》发言时称,公众在谘询期内提出意见,认为「未经授权」取得受保护资料所涵盖的范围太广。她举例,新闻工作者未必每次均可核实提供资料的人是否已获授权,因此政府决定将有关范围更精确地厘定为透过「遾x??取览」取得的受保护资料,仅限于几项指明的刑事罪行。

邓炳强接受有线电视新闻专访,被问对于窃取国家机密罪,能否确保记者获得豁免,他说:「任何人面对法例都是公平、一样的,不会因为身分、职业获得豁免在法例之上。」

叶刘:03年修订「或已过时」

本报昨向叶刘淑仪查询她对邓炳强说法的意见,以及立?x??如何保障新闻界。她说「当然不可以说是记者获得豁免」,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x??重要原则,「不是某个职位就自动豁免」。她认为当年就23条立?x??出的修订「可能已经过时」,已不适用及不能作准,需重新检视,「再?当年的修订去问邓局长都不适合」。她说,当年新闻界要求法例有公众利益辩解,「但无通过到,就唔算数?喇」。被问如何释除新闻界疑虑,她说待政府有条文便会谘询。

浸大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说,邓炳强说法律前人人平等,这是一般原则,但在草拟、制定和实施法例时需顾及更具体情?。他解释,基本法及国安法也定明对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故政府制定法律时要体现这些重要原则,否则便无法「落实国安法」。他说传媒报道时会涉及一定保密资料,例如近期的「潘朵拉文件」,传媒基于公众利益去披露,监察当权者有否涉嫌滥权或以权谋私,有关资料不涉保安情报、防务、国际关系、犯罪及刑事调查。他强调传媒并非要求特权或超越法律,而是政府制定法律时要兼顾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

学者:传媒为保新闻自由 非为特权

记协:国安机密定义不清

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表示,参考2003年立法过程,即使政府到后期提出许多豁免或让步,但大家仍有忧虑,而政府一直讲不清楚何谓国家机密。他说,2003年至今已18年,内地对国家机密的定义仍不清晰,包括疫情和经济数据都可被视为国家机密。他说记者不是要有特权,而是因为记者有专业知识、对社会的了解,透过取得资料向公众报道,所以才需要豁免,强调若记者乱来,都会受法律规范。他认为政府要说服全世界和全港市民,在23条下是否仍有新闻自由。

明报记者

(港区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