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品不设退换 上海无印被罚3000人民币

发布 : 2022-7-0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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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因被指在购物小票上为部分商品加盖「不设退换」印章,日本品牌MUJI无印良品在上海营运的公司,遭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3000元人民币。

据中新经纬报道,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前刊出对MUJI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0月起,MUJI有上海门店在消费者包含袋装内衣、化妆品、预包装食品等商品的购物小票上,加盖「此商品恕不退换」红色印章,至案发未查见MUJI「实际引用上述声明拒绝履行退换义务的情形」。当局指,袋装内衣、化妆品、预包装食品等商品,只应属于无质量问题才不予退换,且MUJI盖章行为会让消费者误会所有商品均不予退换。故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作出罚款。

本报查询发现,MUJI在中国内地官网并未刊登门店退换货政策,仅官方网络商城刊出有关政策,包括14日无理由退换货及3个月质量问题换货。

而MUJI香港官网则写明,门店消费10日内可享1次不设差额退款的换货服务,并列出不适用该条款的商品及服务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