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保」正名看政治安全
发布 : 2023-9-2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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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内地异见人士遭打压的相关新闻报道中,经常见到「国保」一词,实际上是各级公安部门中的「国内安全保卫局(处)」的简称,与国家安全部主要应对「外部势力」的反谍功能不同,「国保」主要是防范内部的政治隐患,维护政权的稳定,即「政治安全」,各种异见活动自然是主要针对目标。但早在4年前,「国保」已改名为「政保」(政治安全保卫局(处)),而「政保」才是其原名。当初的改名与香港回归有关,如今的「正名」亦有政治意涵。
在中共历史上,「政治保卫」一词最早出现于1927年。当年8月1日,中共在江西南昌发起暴动,其革命委员会与起义军指挥部下就设有政治保卫处,由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李立三任处长。
1949年建政后,政务院下设公安部,内部就设置了政治保卫局,当时是肩负内部反间谍与防范「反革命犯罪」的双重职能。直至1983年,在原中央调查部(即情报部)基础上,整合公安部的反间谍侦察职责,成立了国安部。公安部才不再负责反间防谍,但仍继续承担「政治保卫工作」。
原名政保 改名因不符一国两制
1997年,内地大修刑法,而原刑法分则的第一章「反革命罪」是主要修订目标,一是因「反革命」被认为是「政治概念」,不宜作为法律概念;另一理由就是认为「反革命罪作为一个罪名与一国两制不相符合」,这一罪名亦「不利于国际间的刑事司法协助」。因此,在这次刑法修改中,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为配合刑法罪名的修改,同时考虑到「政治保卫」一词敏感度高,「不适宜一国两制及对外交流使用」。1998年公安部经中央同意,将部内的「政治保卫局」更名为「国内安全保卫局」。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政保局」或「政保处」、「政保大队」亦相继更名为「国保局」、「国保处」、「国保大队」。随著外界对内地异见活动的关注度提升,「国保」大名也为人耳熟能详。
2019年机构改革正名政保
官媒:政治自信最直观体现
但其实,在2019年那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中央批准的公安部机构改革方案中,就已将「国内安全保卫局」改回「政治安全保卫局」。按照官媒讲法,在整整20年后,从「国保」回归「政保」,「不是简单的改名换姓,而是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大局出发,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时代需要,也是国家强盛、政治自信的最直观体现。」在内地各级公安警校,都有专门的政保专业,但在公安大学,相关专业仍然称「国内安全保卫」,课程从「法学概论」、「刑法学」、「民法学」、「宪法学」,到「治安防范查缉战术」、「公关学」、「社交礼仪」,包罗万有。
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政治安全排在第一位,修订后的《国家安全法》亦写明,「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所以,在公安部30多个下属部门中,无论是「国保局」还是「政保局」,都是一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经侦局)才是二局。本月初刚获任命的深圳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赵勇,就曾长期在公安部一局工作,先后任处长、副局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