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专讯】最高检察院昨日披露,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图)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郑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郑洪生于1955年5月,重庆江津人。郑洪常年在重庆工作,先后在江津、大足、合川、九龙坡等重庆区县任职,2018年1月卸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退休5年后即将年满68岁时落马。3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郑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
郑洪是今年全国两会后首名被查的「中管干部」(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干部)。8月30日,官方通报郑洪被开除党籍。他被指「违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在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
通报又称,郑洪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曾与薄熙来孙政才有工作交集
由于常年在重庆从政,郑洪与前两任已落马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孙政才都有工作交集。
薄熙来已于2013年9月因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孙政才于2018年5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