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警拘禁勒索罪成 官批损警形象重判13年

发布 : 2024-5-2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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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海南琼中自治县法院25日一审公开宣判琼中县公安局原警察、教导员吕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对吕帅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2年监禁,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两年半。法庭决定执行监禁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吕帅违法所得,退还各被害人。

据微信公众号「琼中法院」消息,经审理查明,2020至2022年吕帅利用在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担任警察、教导员等职务,通过查处交通违法、检查商铺、查办案件等方式,以限制人身自由、违规使用警械、违法扣押财物、高额罚款等理由威胁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非法拘禁无辜群众,勒索财物共计人民币31.7万馀元。

琼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吕帅利用警察身分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严重败坏警察形象,侵害百姓利益,是民众身边腐败分子的典型,扰乱红毛镇当地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当地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吕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殴打他人,指使辅警制作虚假笔录掩盖罪行,多次向多人索要财物,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