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市速递:广东放权南沙 涵港律师事务 涉90项省级行政职能 简化程序促进发展

发布 : 2025-5-1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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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广东省日前公布,自5月20日起,将90项省级行政职权予南沙区自行实施,其中下放类职权两项,由广东省科技厅将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行政职权下放予南沙区科技局承接;另外委托类职权88项,涵盖市场监管、执业准入、建筑工程、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领域,当中包括部分涉港澳事务。

所谓下放类职能,即法律责任由承接部门承担,原实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委托类职权则要通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仔细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权责划分、监管措施等事项。在今次委托类职权中,涉及港澳的集中在法律服务方面,包括省政府赋予南沙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港澳律师事务所派驻内地代表的执业、变更;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的省级行政职能,以及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机构违规行为的省级行政处罚。

至于其他范畴,赋予南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的行政职权,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针对生物医药和食品科技企业发展,赋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等行政职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另外,赋予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等行政职权,则有助提升南沙的放射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