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非礼同袍案 事主警校同学:目睹被告拍「膝头上少少」

发布 : 2025-7-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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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去年擢升警司的陈建愉涉在酒吧触碰女同事大腿内侧及胸部,又涉三度在警署袭击对方,被控一项非礼及3项普通袭击,案件昨在粉岭裁判法院续审。事主X的警校同班同学供称,在酒吧目睹被告拍事主大腿接近「膝头哥上少少」的位置,但「拍一拍就拎开(手)」。另外,庭上播出在酒吧拍摄的片段,显示被告状似在拆礼物,X坐在被告身旁并曾竖起拇指;X被重召出庭解释,称是「配合现场气氛」、「扮冇事」。

事主:竖拇指配合气氛「扮冇事」

被告陈建愉(42岁,已停职)被指去年5月14日在旺角酒吧非礼事主X。控方昨就该次酒吧聚会播放影片,显示新升职的被告一边状似拆礼物,一边说「你知唔知我第一时间联想到?咩……我以为系一碌假X」,之后有人表示「佢有少少失望」、「下次买假X」。此外,片段拍到坐在被告身旁的X竖起拇指。

控方就片段再次传召X作供,X供称,当时之所以表现开心,是因为她一直「配合现场气氛」,形容自己「扮冇事」,「唔想畀佢(被告)觉得我同佢有对抗」。X又指出,片段仅能显示被告拍她的大腿,无法显示被告将手摄入她大腿内侧。辩方向X指出,被告拍打X大腿的行为属「类似系玩」或「打招呼」性质;X不同意。

此外,控方传召有份出席聚会的女警Z,以及3名女高级督察和3名男警出庭作供。女警Z供称,X为她的警校同班同学,两人认识后一直保持良好关系,平均每两个月一同进餐一次。Z另说,她在2018年认识被告,及后被告成为她的直属上司,两人关系良好,平均每个月也会相约饮酒和吃饭。Z提到,由于X去年开始和被告驻守同一警区,因而介绍被告给X认识。

对于被告被指在酒吧非礼X一事,Z忆述,当晚她目睹被告搭X的膊头两至三次,被告亦曾拍X大腿接近「膝头哥上少少」的位置三至四次,「拍一拍就拎开(手)」。Z同时提到,同年她和X讲电话时,X提及在酒吧遭被告触碰大腿,几乎碰到阴部,令X觉得「唔舒服」。

至于有份出席聚会的3名女高级督察和3名男警,证供显示,其中两名女高级督察及一名男警皆目睹被告拍打X的大腿。在辩方盘问下,6人都同意没见过被告摸X的大腿、大腿近阴部位置及胸部。

另一方面,控方传召见习督察郑正浩(音译)作供,郑供称曾遭被告「搣面」,但他没觉得不舒服,亦不曾要求被告停止。在辩方盘问下,郑称可能遭被告「搣面」数十次,而被告使用的力度轻,没令他感到疼痛及害怕。郑同意,被告的行为属玩乐或打招呼性质,又说被告对同袍好。

控方昨完成传召证人,开始播放被告的警诫会面,被告在会面提到自己在美国大学毕业,修读「criminal justice(刑事司法学)」。审讯下周一(14日)续,控方继续播放警诫会面。

【案件编号:FLCC 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