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改革司法系统 减惯犯再作案风险(图)

发布 : 2025-10-2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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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联邦昨(23日)宣布对司法系统进行改革,让部分惯犯被关押的时间更长,以降低他们出来再次犯案的可能。联邦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弗雷泽(Sean Fraser,图)在记者会上表示,该法案旨在「恢复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并将危险分子留在监狱中。他指出,一小部分警方熟悉的惯犯,犯下了不成比例的大量犯罪,往往「像过旋转门一样在司法系统进出。我们预计会有更多危险人物因其行为而被监禁」。

保释设「反向举证责任」条款

新草拟的C-14法案,对现有的《刑法》中的保释和量刑框架进行了数十项针对性修改,而这是受害者权益倡导者、警察工会及部分省长长期以来的强烈要求。

弗雷泽宣布的改革,意图是要让那些罪犯在获取保释时更困难,尤其是针对惯犯及暴力犯罪者。改革包括设立新的所谓「反向举证责任」(reverse onus)条款,即拘留为默认选项,申请保释者必须自行证明,为何在等待审判期间不应继续被关押。

若国会通过,这些反向举证条款将适用于以下罪行:与暴力或有组织犯罪相关的汽车盗窃;入室盗窃;人口贩运或偷渡;伤人;涉及掐脖、扼喉或窒息的性侵犯;以及涉及暴力的敲诈勒索。

法案的草案声明,政府要求法院在处理这些案件的保释申请时,必须仔细审查被告的保释计划,以确保其陈述可靠且可信。

弗雷泽的法案还对「克制原则」(principle of restraint)作出澄清,这个由上届自由党政府设定的原则,要求法官在「最合理的早期时机」并以「最宽松的条件」批准保释。

有政府官员表示,法院与警方在考虑保释时被要求,「不得在违背公共利益或需要拘留以保护受害者或证人的情况下,释放被告」。

法案还要求法官在决定是否放人时考虑特定因素,例如指控是否涉及随机或无端暴力。

引「连续刑期」倡不同期服刑

此外新法草案还引入了「连续刑期」(consecutive sentences)的概念,即多项刑期将依次执行,而非同时服刑。例如一名被告若被判2个3年刑期且为连续执行,将实际服刑6年:先服第一项3年,再服第二项3年。

「加重因素」也适用于针对急救人员的犯罪、零售盗窃,以及损害关键基础设施的盗窃或破坏行为,这些罪行都将面临更严厉判决。法案同时取消了某些性侵及儿童性犯罪的居家软禁选项。

卑诗律政厅长回应说,是次改革针对惯犯,向加强保障民众安全迈进一大步,议案反映了省府敦促联邦维护社区安全的意见(见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