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贤就破产令上诉 法庭:先缴11万保证金

发布 : 2025-12-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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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中大学生会前会长、元朗前区议员张秀贤,因欠已退休通识科教师赖得钟14万元未还,去年7月被高院颁令破产。张提出上诉,上诉庭昨颁判辞,下令张须在30日内交保证金11万元,其间上诉暂时搁置,若他未能交出,会即时驳回上诉。法庭另要求他支付本次聆讯的讼费。

上诉人为张秀贤,呈请人赖得钟曾任考评局通识教育科科目委员会主席及香港通识教育教师联会主席。

上诉庭判辞指出,案件缘于一笔16万元债务,赖得钟一方入禀区院向张追讨,张只偿还两万元,赖2023年11月申请将张破产,2024年7月高院在张缺席下颁令张破产。

30日内未交即驳回 另须付讼费

张其后提出上诉,赖一方要求张交出约12.3万元保证金,并认为张将未能支付上诉的讼费,而且张的胜诉机会微。张则提出,法庭在他缺席聆讯下颁令破产对他不公,又称他有足够资产还款,赖要求的保证金亦过高。

上诉庭表示,张已被判定破产,根据破产管理署长的文件,张手上只有8,291.11元现金,认为他未有能力还款。法官最终下令,张须于30日内向法庭提交11万元保证金,若未能交出,即时驳回上诉。另外,张须就本次聆讯支付3万元讼费;因张在聆讯曾要求加入新证据,遭上诉庭拒绝,张亦须就此支付1.5万元讼费。

【案件编号:CACV 3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