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岁的蒋女士(图)10月突发脑溢血,经两个月治疗于本月14日离世。因无监护人和继承人,遗产由当地民政部门接收。(网上图片)
无配偶子女,父母早逝、一人独居,近日46岁上海女子蒋女士不幸离世,因生前欠缺相关安排而遭遇困境:在医院留医无法动用存款支付,身后甚至无法用自己的钱买墓地。事件引发对「孤独生存」与「尊严离去」的热议,同时反映独居人群在现今监护保障、身后事处理等方面的制度短板。明报记者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等报道,家住上海虹口区的蒋女士未婚无子女,身边无近亲,也无指定监护人、法定继承人。今年10月她突发脑出血被送院。因要做紧急手术,其远房表弟吴先生接到消息后赶到医院签名,并和蒋女士公司一起垫付3万元(人民币,下同)医药费。
其后两月的治疗中,蒋陷入昏迷,无法动用存款支付逾20万元的医药费,吴先生向居委会求助。居委与保险公司和银行协调无果后,启动法律程序,申请宣告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担任其监护人。
蒋女士最终于本月14日离世。她身故后,由于吴先生不在法定继承人序列,在无监护人、继承人下,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民法典》规定,无继承人者,由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政局或成遗产管理人
不过在蒋女士身后事的处理上,吴先生与居委产生分歧。吴先生以及蒋女士生前好友希望用其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但未获居委认可。吴受访时提到,「我说买个墓地,总有必要的吧,(居委会)王书记说不可能的,顶多给她海葬」。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若吴先生愿意承办可提出申请,但购置墓地支出需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需要由吴先生承担。
经媒体报道后,大批网民批评当地官方冷血,质疑何以「自己的钱不能办自己的后事」。其后,虹口区民政部门周日(21日)改口表示,居委会预计本月底前为她举行告别仪式,并称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属首次出现,支出多少属合理范围,需法院审理后确定。民政部门再根据法院确定的标准来执行。
遗产处置上,居委会已向法院申请确认遗产管理人。若区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将依法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剩馀财产经法定程序后,将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前日(24日),该部门再发公告指出,徵集与蒋女士有关的扶养人、债权关系人等信息;相信是为后续遗产清理工作做准备。
蒋女士的遭遇引发社会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虽然当局做法有法理,但情理上显得冰冷。「应该让孤独生命走得安详体面」、「法律之外也要顾及人情」。还有舆论呼吁,应细化遗产管理的条款,例如订明墓地购置、告别仪式等合理开支的提取标准等。
目前在老龄化、少子化、不婚化的背景下,愈来愈多中青年群体独居。据2023年中国统计年鉴,2022年家庭户口抽样总数接近50万户,「一人户」占16.77%。贝壳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指出,到2030年,中国独居人口预计将达1.5亿至2亿人。
类似蒋女士的个案近年已多次出现。今年初,上海一名孤寡老人猝死,无立遗嘱、也无继承人,其堂弟夫妇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老人遗产。法院判定夫妇分得130万元;其馀房屋以及300万元存款被认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收归国有的遗产主要用于公益。
有从事意定监护服务行业的业者呼吁,应尽快完善监护服务体系,以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监护困境人群的需求。广州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理事长蔡盛指出,近期不少40多岁的单身独居或「丁克」人士(指夫妇有收入,但选择不生育)希望通过医疗预嘱,避免发生紧急就医时无法动用个人财产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