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反对裁决 称从没伤害儿子
发布 : 2025-6-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代表摇婴致死案两名被告的辩方大律师求情时说,女被告强烈反对陪审团的裁决,她在得悉裁决后情绪崩溃。男被告一方则要求法庭依案例,将残暴对待儿童罪以30个月作量刑起点,与谋杀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代表女被告Akter Mrs Farzana的大律师Michael Arthur求情称,女被告疼爱儿子、从没伤害他,她并强烈反对陪审团裁决。代表男被告Hossain Md. Imran的大律师杜诺德则称,事主伤势与谋杀罪有较大关系,而残暴对待儿童罪旨在保护儿童并提供阻吓作用,法庭需考虑被告行为是否单一事件及持续时间。杜诺德冀法庭将两罪刑期同期执行。
根据庭上播放的男被告警诫录影会面片段提及,他14岁时从孟加拉来港,后来回国娶女被告,接她来港组织家庭。他曾在机场做搬运工作,后因背痛停工,与女被告均无业,全家靠综援金过活;案发时一家四口居于100尺?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