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怀孕店员 高级督察上诉驳回收监
发布 : 2025-6-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已被警方停职的高级督察2021年11月在尖沙嘴一间商店非礼怀孕店员,包括强吻及摸胸,事后提出以百万元和解,早前被裁定非礼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判囚6个月两周。高级督察不服定罪上诉,其间保释。高等法院原讼庭暂委法官李俊文昨日驳回其上诉,高级督察须即时服刑,李官在判辞中批评他提出的案情几近荒谬、自欺欺人。
官:上诉人案情荒谬自欺欺人
上诉人为李卓贤(案发时33岁),上诉理由包括原审裁判官没充分考虑事主证供中不可信的情节,例如事主及其夫不可能没发现上诉人身上有酒味、疑记错上诉人脱口罩时间。李官在判辞指出,这些只属旁枝末节,不影响事主整体证供可信度,即指控上诉人强吻和摸她胸部。
上诉方亦提出,原审裁判官裁定上诉人或因「与犯罪无关的理由」而逃走,却裁定他罪成,自相矛盾。李官指出,以上只是原审裁判官对上诉人作有利的处理,与之后定罪裁决没关系,更不涉自相矛盾。
上诉方表示,原审裁判官没充分考虑上诉人的证供,即事主设局向他勒索金钱利益。李官回应称,上诉人作为高级警务人员,若真的是事主设局勒索,他当时不可能不停道歉求对方原谅,甚至下跪。李官表示,上诉人一直坚称其不合情理、甚至几近荒谬的案情,无疑是自欺欺人,任何合理的事实裁断者在考虑其说法及闭路电视片段后,也会毫不犹豫地拒?x??纳;上诉方对原审裁判官的各种批评亦欠公允。
上诉方指出,原审裁判官错误地裁定上诉人提议向事主付钱,是为换取不追究非礼事件,而上诉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妨碍司法公正。李官表示,上诉人不可能愿意付出巨额代价离开,却让事主之后可再报警将他绳之于法;上诉人声称想付款离开,而任由对方之后再追究,明显是脱离现实的说法。
【案件编号:HCMA 3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