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泽琛(图)及同案另一被告陈皆桥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聆讯后离开法院时女亲属向叶递上雨伞,叶拒绝并步进雨中,一众记者举机拍摄。(汤璧瑜??o?J??
【明报专讯】2019年11月,一名男学生和一名男社工被指在荃湾参与示威,被控非法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罪,经审讯后于2021年获裁定脱罪。律政司其后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得直,发还原审裁判官处理,案件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再讯。两名被告表示维持不认罪,控方将不会重召证人,辩方则称男社工倾向作供。裁判官刘淑娴将案排期今年10月14日及15日进行两天审讯,二人续准保释。
被告维持不认罪
被告依次为叶泽深(案发时20岁,学生)及陈皆桥(案发时22岁,社工),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2日在荃湾沙嘴道近大河道及禾笛街参与非法集结,以及同日同地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辨识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个面罩。
刘官开庭时称,收到控方信件表示法院拒绝就本案批出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许可,而两名被告确认维持不认罪答辩。辩方则称,叶泽深倾向不作供,但保留传召一名辩方证人,陈皆桥则倾向作供。
高院去年颁下判辞,裁定原审裁决有悖常理,撤销两名被告无罪裁决,下令发还原审处理。判辞另透露,同案另一男子陈约信(案发时20岁,补习导师)已离港,律政司放弃就其无罪裁决上诉。
【案件编号:WKCC 23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