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署收回US8964车牌 指车辆已离港

发布 : 2025-8-0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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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车牌US8964原车主招先生月前将车牌号码转到买家刘先生名下,运输署本周一(4日)向刘发信件,表示由于信纳招的车辆已于今年5月底送离香港,根据《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取消该车辆登记并收回车牌号码,相关转让手续属无效及作废。招先生质疑运输署的理据「牵强、荒谬」,会考虑覆核。本报向运输署查询收回车牌号码理由、会否再将号码分配予其他车辆使用等,运输署表示不评论个案。

车主指无理拟覆核

招先生向本报表示,他按照运输署手续,最先在6月19日与买家刘先生到运输署办理车牌号码转让手续,将名下白色保时捷车辆登记联同车牌号码转到刘名下,其后待刘处理好「留牌纸」(即保留车辆登记号码证)后,再将白色保时捷转回自己名下。

不过招先生周一收到刘的通知,运输署发信宣告已取消白色保时捷的车辆登记、收回车牌US8964,并表示上述转让手续无效。据署方向刘发出的信件,引述《规例》第20(1)??o?J??当汽车被永久送离香港,登记车主须于车辆送离后15天内书面通知运输署长;署长即使无收到通知书,如信纳汽车已被永久送离香港,他须取消有关车辆的登记,并可将曾配予该车辆的登记号码,另行配予任何其他车辆。运输署将向刘退回1000元私家车过户费及560元保留登记号码费。

招认为,「送离日期」定义可斟酌,关注是以车辆入货柜、船舶离港抑或按车辆运抵英国计,他说会考虑要求覆核,称「车牌属市民财产,不可以随便剥夺」。

中国香港汽车会永远荣誉会长李耀培向本报解释,按《规例》车辆送离香港后登记会被取消,因此所有转让手续应在送离香港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