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市中心单车道省府判败诉 福特斥主审法官侵人民权利(图)

发布 : 2025-8-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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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路单车道。


【明报专讯】安省省长福特拆除多市中区多条单车道的倡议,遭多伦多市府的反抗,官司打到安省高等法院,省府被判败诉。福特昨(6日)怒斥主审法官,「这裁决是我在法院中见过最严重侵犯人民权利的案例,也是史上最严重的。」

福特昨日参加央街地铁延长线项目记者会时,被记者问到他对法院裁决的看法。他极其不满地说:「为这件事上法庭的意义何在?」

高等法院法官沙巴斯(Paul Schabas)上周裁定,省府试图拆除位于布鲁亚街(Bloor St.)、大学路(University Road)和央街的单车违反宪法。裁决发布后,省府表示将立即上诉。此次宪法挑战由单车倡导组织(包括CycleToronto)提出,称拆除单车道侵犯了他们在《权利与自由宪章》下对生命与人身安全的权利。

福特表示,沙巴斯的决定是他见过「最荒谬」的裁决,是对安省人民民主权利的践踏,并称该法官是出于「意识形态」动机做出的决定。

相反,他作为省长是通过民主选举上台,拥有拆除单车道的民众授权,而沙巴斯却做出违背民众意愿的裁决,那意味是说「我比所有人都聪明,所以我们不会这么做」。

福特说:「全国上下每一个人都在抨击这位法官的荒唐裁决。但这个结果并不令人意外,因为我们在选这个法官时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虽然对这个法官极度不满,但福特仍多次表示他对现有的司法体系「有信心」,「你总会遇到一两个因为个人意识形态而走偏的法官」。

当被问及是否会动用《但书条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时,福特没正面回答,只表示将等待上诉法院的进一步结果。

沙巴斯法官认为,福特政府对单车道的部分立法违反宪法,因为这些举措将公众置于风险之中。裁决并未赋予市民「骑行权」或保障所有单车道,而是专门保护了3条街道上的相关骑行基础设施。「政府有权就道路和交通基础设施作出决定,但当政府的行为将民众置于风险之中,且是武断地这么做时,其行为可能受到《宪章》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