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柏文警员开枪击毙持刀男子案件】SIU裁定为救赤裸受伤女子开枪警员无不当行为(图)
发布 : 2025-10-08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明报专讯】针对今年6月万锦市一幢柏文发生警员开枪击毙持刀伤人者,安省特别调查组(SIU)裁定开枪警员无不当行为。
涉事的约克区警队警员在调查该宗伤人案中,开枪射杀一名用刀刺伤一名女子的34岁男子。
SIU今日公布,该宗发生于6月11日的枪击事件的最终报告
案件发生在凌晨4时半,地点是靠近华登路(Warden Avenue)夹7号公路(Highway 7)附近的布坎南径(Buchanan Drive)的一幢公寓大楼内。
SIU主任马蒂诺(Joseph Martino)根据对证据的评估,「裁定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警员犯下与该男子死亡相关的刑事罪行。」
该报告根据对现场收集的证据、约克区警察以及其他来源的采访和证据,详细描述了那天凌晨发生的情况。
SIU指出,该警员行使其合法权利,没有提供笔记并拒绝接受向SIU作供。
据SIU,警方接到一名居民的报警电话,称在另一个单位有争执。
报告指出:「他听到一男一女争吵、尖叫和哭泣,以及家具翻倒的声音。」
SIU表示,当该名警员和另外两名警员到达该单位时,他们敲了几次门,表明自己是「警察」,并要求里面的住户开门。
报告指出:「他们敲门后里面没有回应,但警员听到让他们担忧的声音,包括一名女子说:『哎呦、哎呦、哎呦。』」这三名警员试图进入,但门被锁住了。
SIU表示,几分钟后,在柏文保安的帮助下,门被解锁,警员们进入了单位,看到一名裸体女子俯卧在一张按摩椅上。
警员询问该女子是否安好,但她没有反应。
SIU表示,不久之后,一名男子从客厅对面的卧室门出现,并迅速走向该女子。
报告指出,这名男子手里拿著一把刀,用它多次刺向女子背部。
警员命令该男子停止,但SIU表示他继续刺伤该女子。
随后,涉事警员开枪,击中该男子的头部。
SIU表示,该名男子倒下,当场死亡,同时,受伤女子被送往医院。
马蒂诺在报告中写道,证据表明,开枪警官员是为了保护之子免受合理预期的攻击。
尽管该警员行使权利选择不向SIU亲自提供这一证据,但在本案中事实本身说明了一切。
他表示,面对该名男子正在积极地刺伤女子背部,自然可以推断出警员开枪射杀该名持刀男子,是防止该女子受到严重身体伤害或死亡。
马蒂诺补充说,开枪警员这一枪构成了合理武力,并表示,与持刀男子进行肢体搏斗会危及警员的生命,因此「不在考虑范围内」。
他又指出,若用电击枪(Taser),将会冒著无法完全和立即制服该名男子风险,如果电击枪的探针没有击中目标,或者由于任何原因可能没有导致该男子神经肌肉衰竭。
他总结说,枪支的制止力代表了警员结束该名男子对受伤女子袭击的最佳机会。事实上,使用该武器确实即时制服了他,并防止了受伤女子进一步的严重伤害,甚至可能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