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总统李在明(图)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重审案,周一(9日)获首尔高等法院决定按韩国宪法第84条豁免检控总统的规定,取消原定6月18日的审讯,无限期延后开审。
所属党申修例 总统任期免刑事审讯
宪法第84条规定,除内乱及外患罪外,总统任内获豁免刑事检控。不过一些法律界人士质疑,这条法律条文应否适用于进行中的审讯。李在明所属的共同民主党在大选前便藉著主导国会的最大在野党优势推动修订刑事诉讼法,主张总统一旦当选便将停止进行中的刑事审讯,延至卸任。
6月3日当选总统的李在明被控2021年12月参加总统选举期间,对他身涉的大壮洞、柏岘洞开发计划贪污案涉嫌作出不实、误导选民的言论,违反公职选举法。该案于去年1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初审,原裁定李在明有罪。李在明上诉,今年3月获首尔高等法院改判无罪,检方其后提出上诉。大法院(最高法院)5月1日决定把此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首尔高等法院应李在明的公平竞选请求,批准押后至6月18日开审。李在明另外涉及的4宗刑事案,法院会否押后备乖碢注。
(Newsis/韩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