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安公署约谈6人未被捕 汤家骅:有缄默权
发布 : 2025-6-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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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中央驻港国安公署日前首度在港对外公开办案,公署「约谈」6名涉及一宗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安罪的人。保安局回覆本报查询称,暂未有人被捕,但未进一步披露涉事人背景或「约谈」期间是否获告知相关权利。行会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条须尊重人权,认为被约谈人应有权行使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权利,包括缄默权及可获法律代表,不应受侵犯。
保安局:行动资料除案件需要不予公开
港府前晚公布,国安公署按《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附属法例要求警方国安处协助,并「约谈」涉案者;警方国安处亦与涉案者「会面」。本报向当局查询,公署与国安处为何各自需「约谈」及「会面」、国安处「会面」是否等同录取口供等,保安局回覆,「公署及国安处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采取的行动,相关资料属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信息,除因案件需要以外,不予公开。」局方说,案件仍在调查,国安?x??继续依法为公署提供协助和配合,按案件实际情?和证据,依?x??取执法行动。局方又强调,「公署办案有关情?必须高度保密。」
汤家骅说,理论上被约谈的人有权不回答,并相信可获律师代表,暂时也未听到异议。他指出,约谈是调查的阶段,不代表是国安法55条、即由公署实施管辖权的情?一定出现。他说,若动用到55??o?J??或因第一款外国或境外势力复杂情?,意味情?相当严峻,他不讳言不愿见到,希望案件尽量在港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