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党奸案次被告:怕首被告搞我屋企人
发布 : 2025-7-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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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13岁女童于2021年圣诞节涉被一群童党绑架并围殴、被迫拍摄裸照及遭童党首领强奸,案件昨在高院续审,庭上控方播放录影会面片段,当中次被告提到他按首被告吩咐,约会事主见面,他对此解释称「怕四??o?J??首被告)搞我屋企人」。事主X原定昨日作供,因为染病获批病假,案件押后,明天(17日)续审。
4名被告依次为中学生陈宏烽(被?x??17岁,下同)、兼职跟车工人林佑澄(16岁)、15岁李姓女生,以及职业训练局学生张浩錀(17岁)。4人同被控2021年12月25至26日连同其他身分不详人物,违反X的意愿下以武力将她非法带走,在25日于尖沙嘴山林道23号某室内袭击X致她身体受伤害,及以流动电话制作X的儿童色情物品。陈另被控同年12月26日在上址强奸X。
根据控辩双方「承认事实」,2021年12月28日X在母亲及注册社工陪同下到牛头角警署报案,同日被送往基督教联合医院做医疗检查。警方从12月29日晚上至翌日晚上,先后前往4名被告的住所拘捕他们。2022年1月5至13日,警方为4名被告做认人手续,X在母亲陪同下在警署指认出4名被告身分。
控方播放部分被告录影会面片段,次被告林佑澄提及,他案发前与X拍拖数天,并主勾x??出分手;他知悉X与首被告有过节,而他对首被告言听计从的原因是他害怕首被告会「搞我屋企人」。
【案件编号:HCCC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