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确认已亡 马惜珍逮捕令撤销
发布 : 2015-12-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东方报业集团创办人马惜珍原被指涉嫌贩毒而于1978年弃保潜逃到台湾,他后来被香港法院通缉,至今年6月在台湾去世。律政司昨申请高院撤销马的逮捕令,根据警方誓章已确认马已经死亡,法官颁令马惜珍的公诉书已没有法律效力,并撤销其逮捕令,案件正式终结。
高院昨开审处理有关申请。律政司一方读出警方誓章,指马惜珍于1977年8月被控贩运毒品罪,同年12月获准以50万元现金保释,翌年9月马弃保潜逃到台湾,法庭其后颁下逮捕令。今年6月,马惜珍在台湾一间医院因呼吸系统衰竭去世,同月有专机将遗体运返香港,并向入境处申请撤销其身分证,证实马已经死亡。法官汤�悁盚E颁令马的公诉书已没有法律效力,案件结束,并撤销逮捕令。
去年4月,马惜珍以控方证据不足, 并「肯定」可获无罪释放为由,向高院申请撤销其逮捕令,让当时76岁、身体抱恙的他能如愿返港,但被法官即场拒绝。当时律政司首度在庭上披露,若弃保潜逃的马惜珍决定返港,控方将就其贩毒罪名不提证供起诉。
在生时两申撤逮捕令遭拒
律政司当时亦透露,马惜珍曾两度申请撤销逮捕令,最早一次于1988年,另一次未有透露日期,但两次申请均告失败,而律政司于2005年已通知马一方,控方当时没有充分证据让马惜珍就1978年被控的任何罪名受审。
马惜珍1977年8月被控贩毒罪。根据当年报道,1974年绰号「跛豪」、操控贩毒集团多年的吴锡豪被警方拘捕,至1977年当局下令通缉涉嫌曾与吴为同党的马惜如和马惜珍兄弟。根据控罪书及当年报道,马惜珍共被控3项与串谋处理吗啡及鸦片烟等毒品相关控罪,犯案时间横跨1967至1973年,其中两年所涉的吗啡价值1亿至2亿元。
9被告7受审 仅1入罪
本案原涉9名被告,其馀7人先后受审,经过上诉后获洗脱罪名,最终仅一人被定罪,另马惜珍已去世,馀下其侄儿马焕然仍未归案。
根据报道,1978年7月被告郑亚鸡、黄丙辉及黄木平弃保潜逃至泰国,马惜珍及侄儿马焕然同年潜逃台湾。馀下4名被告继续受审,其中贝世雄被罪名不成立,另外陈基贤、李辉及余毓光虽被受审后罪成,但上诉得直撤罪。郑亚鸡其后落网,受审后罪成判囚,他亦获上诉得直。黄丙辉及黄木平于1983年返港自首,受审被定罪及判囚,二人上诉得直,但控方就黄木平的案件上诉至英国枢密院,最终恢复其定罪,但减刑至9年。
【案件编号:HCCC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