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涉融资又涉个人担保 案需开庭审 没法简易判(图)

发布 : 2024-4-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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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奥克维尔市从事汽车进出口运输业务的一家公司Techlantic Ltd.,为中国客户从加拿大进口汽车提供融资、运输和储存服务。


【明报专讯】安省奥克维尔市从事汽车进出口运输业务的一家公司Techlantic Ltd.,为中国客户从加拿大进口汽车提供融资、运输和储存服务。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第三方公司拖欠债务,要求欠款公司及提供个人财务担保的担保人赔偿近27万元,并以简易程序处理。

案件经一审判决后,答辩方上诉,二审法官推翻一审的决定,控方于是再提交至安省高院,并要求做出简易判决。

负责三审的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认为,目前很难辨别担保人赵某是否真的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担保书,因为双方居然没有正式的书面合约。

为此,法官认为需要举行正式审判,听取双方证人的作证,根据证据进行可信度评估、作出推论并得出事实结论,才可最终正确判决本案。

案中提诉的Techlantic公司在其网站自诩称,他们公司提供信用证融资、免税车辆采购、物流、出口监管合规和货币对冲等设施,使客户能够轻松愉快地买到物美价廉的任何车辆。

从2014年开始,一家为中国客户提供服务的公司Modellista Auto Accessories Inc.,开始与Techlantic公司合作,而一名姓赵(Zhao,音译)的人士也积极参与其中。

根据Techlantic公司的说法,Modellista公司根据中国金融机构发出的信用状向Techlantic借款,再用借来的钱向加拿大的汽车经销商或私人卖家,采购中国客户所要的特定车辆。买来的车辆将暂时登记在Modellista公司的会计师名下,之后Modellista就要委托Techlantic公司把车运到中国。

Techlantic在提供融资、运输、装卸及仓储服务后,需收取服务费,而这笔费用则由Modellista公司向中国客户收取,之后再转付给Techlantic公司。

以往Techlantic公司都是先收钱后才开始提供服务,但随著时间推移,双方的信任不断加深,为扩大业务,Modellista就把中国客户所要的车辆先送去中国,之后中国客户才支付货款、运费和服务费等费用。

但随著时间推移,Modellista公司开始拖欠Techlantic公司,而且款项还逐渐增加。Techlantic声称,截至2018年1月25日,拖欠的费用增加至26.5万元。

赵某则声称,造成拖欠的主要原因是Techlantic公司多报费用、不公平计算以及利滚利的计算方式,导致欠额数额被大幅地夸大。而即便如此,赵某还是为这笔欠款答应做担保。

法庭文件显示,赵某是麦马士达大学的本科毕业生,有工程学位,之前曾与人合作从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及美国进口零件,然后销售给加拿大的客户,对业务相当精通,也清楚个人担保的意义。

而赵某则声称,他当时是迫不得已才签下担保协议,因为当时有2辆总值为15万元的汽车已运抵中国,且中国客户已支付了车款,但Techlantic就是不肯发货,除非赵某愿意为上述26.5万元欠款做出担保。

在此情况下,赵某称为了避免车辆滞留港口仓库继续产生仓储费用,也为了公司业务继续进行,他迫不得已下同意担保。

之后,Techlantic公司通过法院向Modellista公司以及赵某兴讼,要求这两者共同赔付269,381.01元。

此案在一审过程中,由于Modellista公司和赵某都没有上庭,因此一审法官在2019年10月4日做出缺席审判的判决,勒令两名被告还款,如不赔付的话,就要没收担保人赵某的财产和物业充作赔付款。

两家被告开始采取行动,首先是延缓一审判决的执行,之后提出上诉。二审法官彼得森(Petersen)认同赵的辩解,认为上述担保协议不够合情理,因此赔款的责任都由Modellista公司承担。

但Techlantic公司还是不依不饶,一方面把追讨欠款的工作外包给讨债公司,同时要求安省高院做出简易判决,判赵某和Modellista公司败诉。赵某则辩解称,担保协议不合理,从一开始就不应执行,而后者强行对他进行追讨,使得他遭受损失。

对于赵某的反驳,负责三审的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此案需要举行正式审讯,听取双方证人的作证,根据证据才可进行可信度评估、作出推论并得出事实结论,正确判决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