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指出,被告李思萱(图左)在警诫下称,她为来港读书,曾向留学中介支付38万元人民币,获得伪造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证书,再向港大讹称毕业于哥大,最终获取录入读港大硕士课程。(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28岁内地女子向中介支付38万元人民币,获安排短暂修读「哥伦比亚大学」网上课程,其后透过中介取得伪造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证书,获港大硕士课程取录,3年后又管有虚假的港大毕业证书,因而被控3罪。她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其中两罪,馀下一罪获撤控。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关注被告行为有否令他人失去入学机会,「唔想仓卒就呢个事项唔考虑」,押后至5月8日判刑,以待控辩双方索取相关资料。郑官批准被告以原有条件保释,明言判监属无可避免。
涉哥大港大证书 母求情称自幼上进
控辩双方达成认罪协议后,被告李思萱(28岁)承认一项「以欺诈手法取得服务」及一项「管有虚假文书」罪,「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罪获撤控。辩方资深大律师许绍鼎求情称,被告一心想入读港大及提升专业背景,其母亦称她自幼积极向学,冀法庭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判处全部或大部分刑期同期执行。
官关注夺他人学额否 ?控辩核实
郑官质疑被告用假学历取得学位,有否令他人失去入读港大机会,因为学额或有限,申请人需竞争;控方称「冇呢方面?指示」,郑官说「我想知道喎」。控方遂表示需透过入境处向港大查询资料。辩方称,明白如法学专业证书(PCLL)等课程学额竞争激烈,但若没证据证明案中课程有同样状?,就应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郑官要求双方核实,押后判刑。
案情指出,港大去年3月接获「假学历」投诉,就读该校文学硕士课程的被告怀疑涉案。警方接报后发现被告2021年向港大报读课程时,自称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士学位,主修语言学,惟哥大表示被告从没就读该校,她向港大提交的哥大毕业证书及成绩表均属伪造。
港大去年7月19日终止被告课程,她翌日试图离港时被截停,被捕后在警诫下称,她2020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后,为来港读书,向留学中介支付38万元人民币,获安排短暂修读「哥伦比亚大学」网上课程,再讹称在该校毕业。警方又在被告寓所搜出虚假的港大「优异成绩」毕业证书,其成绩实为「及格」。
【案件编号:STCC 2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