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出生加拿大父母】【可把公民身分传给境外出生子女】枢密院将公布正式生效日期(图)

发布 : 2025-11-22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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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加拿大移民部宣布,过去因过时规定而被排除在外的加拿大人,终于有了公平、明确的途径,修订后的公民法,将公民身分传递给在加拿大境外出生或领养的子女。

《2025年修订公民法法案》(Bill C-3, An Act to amend the Citizenship Act (2025))已获英王制诰。

这是《公民法》朝向更具包容性迈进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维持了加拿大公民身分的价值。

新法生效后,所有在本法案生效前出生、若非因「第一代限制」或其他过时规定本应拥有加拿大公民身分的人,将自动取得公民身分。

未来,新法也将建立现代且一致的传递途径:在加拿大境外出生或领养的加拿大父母,只要与加拿大有「实质连结」(substantial connection),即可将公民身分传给在新法生效当日或之后、在加拿大境外出生或领养的子女。

此做法兼顾家庭公平,同时强化「公民身分必须基于与加拿大的真实、具体连结」这项原则。

法案将于枢密院命令指定的日期正式生效,届时会对外公布。

在此之前,受「第一代限制」影响的人士仍适用现行的过渡措施。

欲了解更多资讯,请参阅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官网的公民身分专区。

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迪亚布(Lena Metlege Diab,图)表示:「《C-3法案》将修补公民法长久以来的问题,为在海外出生或领养子女的家庭带来公平。它将赋予过去因旧法被排除在外的人公民身分,并为未来订下清晰、符合现代家庭生活方式的规则。这些变革将强化并保护加拿大公民身分。」

「失落加拿大人」组织创办人查普曼(Don Chapman)说:「联邦政府更新《公民法》以反映当代加拿大家庭的全球流动性,让公民身分的取得更公平合理。我赞扬所有支持《C-3法案》的人,以及联邦政府终于为因过时法律失去公民身分的加拿大人做正确的事。」

1947年首部《加拿大公民法》包含多项规定,导致许多人丧失或从未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2009年与2015年的修法已为大多数「失落加拿大人」恢复或授予公民身分,约有2万人因此申请公民身分证明。

然而在2009年引入的「第一代限制」规定:在加拿大境外出生或领养的子女,若其加拿大父母也是在境外出生或领养,则不得依血统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

2023年12月19日,安省高等法院裁定《公民法》中关于第一代限制的核心条文违宪。

加拿大政府未上诉,因为认同该法对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之子女造成不可接受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