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灯撞车一伤 督察危驾罪成(图)

发布 : 2025-5-2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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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昶然罪成暂准继续保释,辩方求情时称,现为督察的被告仍未过试用期,本案对他造成严重打击。(房伊媚??o?J??


【明报专讯】29岁男督察涉在沙田驾车时「冲红灯」撞向另一辆私家车,后者车上男乘客受伤,案件昨于沙田裁判院裁决。裁判官施祖尧指出,案发时被告有充足时间看灯号,不论是未察觉到红灯抑或看了数次也看错灯号,均属严重疏忽,裁定他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成,将案件押后至6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续准保释。

认前一路口时电话突挂断

被告王昶然(29岁)早前否认危驾致身体受伤罪名,案发于2024年8月3日的沙田围路与沙田路交界。辩方结案陈辞称,被告一时疏忽看错交通灯号,驾驶态度并非远逊安全驾驶者。施官指出,被告3次查看灯号,而在抵达案发位置的前一个路口时,电话通话突然挂断;辩方同意。

官:连续看错灯抑未看灯 均严重疏忽

施官裁决称,被告证供不合理且矛盾,他在警诫录影会面说4个月以来均驾车到沙田警署上班,但庭上又称驾车频率少于每周一次。对于被告声称连续两三次把下一个路口的绿色交通灯误当成他需看的交通灯,施官不接纳说法,认为两路口相隔不近。

施官续说,事发时红灯已亮起8秒,不论被告未察觉到红灯抑或看了两三次也看错,均属非常严重疏忽,裁定被告长时间未能专注,驾驶态度远逊小心驾驶者,对事主造成严重伤害、即肋骨骨折,判处罪成。

求情称未过试用 不判囚或续当差

辩方于裁决后求情称,被告父母均为警员,他在英国取得航天工程硕士学位后返港投考警队,本案对未过试用期的他造成严重打击,若不判囚可能继续留在警队,最终获准先取社服令报告再判刑。

【案件编号:STCC 3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