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三放宽限制 允合拍片香港制作

发布 : 2025-6-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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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最早于2003年签署,规定香港和内地合拍片可作为内地电影宣传和放映,不再受进口电影配额限制。此后CEPA于2008、2024年两次就香港电影签署补充协议,包括允许合拍电影在香港制作,港商可于内地投资电影院,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投资电影制作的限制,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发行公司,经营以买断形式引进的香港影片的发行业务。

电视剧方面,内地与香港合拍电视剧经内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可视为国产电视剧播出和发行,毋须再送广电总局审批,香港人参与网络电视剧作主创人员不受数量限制。香港制作的剧集作为「引进剧」经广电总局批准后,也可在内地广播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出。此外,协议还允许香港的地面和卫星电视频道经广电总局批准后,在境内酒店、宾馆等特定范围内落地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