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谋杀案拖足40月未审 两男被告获撤控无罪释放(图)

发布 : 2026-1-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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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法官认定案件拖延过久才审理,两名被控谋杀男子获无罪释放。


【明报专讯】两名被控谋杀的男子,其中一人来自多伦多,于上周五获判免除谋杀指控后获释,原因是渥太华一名法官认定案件拖延过久才审理。另一名渥太华被告因涉及一项旧有的未能出庭指控存在争议而未立即获释。

案中辩护律师强调,法律要求保护公民获得公正审判的宪法权利,30个月已称不上迅速,40个月更是失职且不可接受。

高等法院法官卡特(Ian Carter)在宣读停止起诉的理由时表示,这宗双重命案及企图谋杀案无法根据其事实审理,实在令人深感遗憾,但法律规定非常明确,法院别无选择,终止程序是唯一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

这项决定源于加拿大最高法院在一宗名为「R. v. Jordan」的判决中裁定,严重的刑事审判必须在30个月内开审。

涉渥太华3兄弟2死1伤枪案

本案涉及2021年5月28日在渥太华一个购物中心停车场发生的白天枪击案,导致两兄弟不幸丧命,第三名兄弟也中弹但幸存。

渥太华的奥斯曼(Abdullahi Osman)与多伦多的西亚德(Ahmed Siyad)分别被控两项一级谋杀罪和一项企图谋杀罪,涉嫌参与该起枪击案。陪审团审判原定于去年6月开始,当时已超过30个月的时限。在审判开始前不久,辩方首次得知警方曾于2021年和2023年从遇害兄弟车内的两部手机中提取数据,审判随即被推迟。

随后引发了诉讼,检方被勒令将数据移交给辩方。新审判日期定于今年3月,法官写道这显然已远超法定期限。辩方随后提出申请,指出宪法权利受侵害。

法官写道,警方蓄意决定不披露提取的数据和报告,理由是认为这些材料与案件无关,但这并非由警方来决定。法官总结认为,虽然延误部分源于涉及两名被告的排程困难,但延迟的时间长度仍超过了法定上限。根据「R. v. Jordan」的规则,虽允许例外情况并可扣除由辩方造成的延误,但本案显然超标。

代表奥斯曼的多伦多辩护律师谢梅什(Leora Shemesh)将责任归咎于警方和检察官未能提供实质的证据披露,并表示即使找到证据,相关方面仍持续阻挠移交过程。她上周五表示,奥斯曼的审判本不该拖延这么久,法官正确且勇敢地运用了法律。

她强调,法律要求保护公民获得公正审判的宪法权利,30个月已称不上迅速,40个月更是失职且不可接受。

奥斯曼因涉及一项旧有的未能出庭指控存在争议而未立即获释,但谢梅什表示正在解决中。

检方曾于2016年撤销过另一项针对奥斯曼的一级谋杀指控,《渥太华公民报》随后报道称,该决定与警方不当处理证人有关。

同样驻多伦多并代表西亚德的律师以色列(Cyd Israel)也将此结果归咎于控方和警方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导致被告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受审,她的当事人已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