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学士女生韩德芳(图)昨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名,判囚5周,因她被捕后已被还押数月,毋须入狱,判刑后可步出法院。辩方求情时透露,韩德芳早前剪短头发,「寓意放低过去,向前行」。(刘焌陶??o?J??
【明报专讯】示威者去年11月12日发起「三罢」堵路,19岁女学生称见到警察「惊得滞」,遂爬到车底躲避,及后被搜出铁槌和摺刀等;女生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名,判囚5周,裁判官判刑时寄语她不要放弃自己。由于被告去年11月至今年4月被还押惩教所,故已服刑完毕,毋须入狱。
已还押4个多月 毋须入狱
被告韩德芳(现年20岁)为港大专业进修学院副学士生,原被控两罪,昨日受审,惟她在开审前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即于去年11月12日在长沙湾福荣街512号外,管有铁槌、摺刀、扳钳、螺丝批、消毒酒精、打火机及一叠报纸。另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方决定不提证供起诉,裁判官遂撤销该控罪。
官寄语日后做护士圆梦
辩方求情称,被告自小希望投身医护界,她在还押期间没有放弃学业,靠读教科书自修。辩方称,被告是在新闻片段煽动下以错误方式表达诉求,已感悔疚,现患有抑郁症及创伤后压力症。
裁判官黄士翔表示,被告管有的物品可供多人使用,她亦承认有意图破坏道路和栏杆,或引致危险;惟黄官接纳辩方所说,相信被告在还押4个多月已得到教训,寄语「希望你终有一日可以做护士」。
水樽掷警车 运输工囚8月
另外,展览舞台搭建工人罗伟洛(26岁)于去年10月13日在旺角以胶水樽击中警车,以及携有一支激光笔,被还押8个月后,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各一项企图刑事损坏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辩方求情时称,罗当时为泄愤而将水樽掷向警车。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闻言问道:「有咩咁愤怒?因为有警员驱散示威而泄愤?」并称有理由相信激光笔是用以阻碍警员执勤,遂判罗入狱8个月。
28岁运输工杜嘉俊去年10月27日于尖沙嘴艺术馆外被搜出一支金属伸缩棍、两支弹弓、32粒弹珠及179粒钢珠,昨亦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严官认为被告带武器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显然早已预视游行不会和平,相信被告是用来「阻吓警方狙击及抗拒警员执勤」,判他即时入狱8个月。
【案件编号:WKCC4264、KCCC2547 & 2634/19】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