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二案 首被告:遭警拳打踩下体 被迫交手机密码

发布 : 2025-4-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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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反恐条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划3次爆炸,昨在高等法院第95天审讯。首被告何卓为续自辩称,他当年3月被带返警署后,在房间内遭警员黑布蒙头拳打上半身及用脚踩下体,要求他交出手机密码,他承受不住痛楚,最终配合。何又称原希望送院治理,但警方提出在律师不在场下先作录影会面,指同案被告已「队?你出?」,若他想自保便照?办。

称警说同案被告「队?你出?」 劝自保

何卓为称,2020年3月7日在青衣警署先见值日官,再被带入二号房;警署警长林伟亮说「?!我唔同你?时间,快?招晒佢,交个电话密码出?」,佾x??绝后,林称「得,咁打啦」。何说,警员梁家俊将一个黑色头套套?他,他隐约看见梁和警长刘永旭分别站在自己两旁,其后上半身遭拳打约10秒。

何续称,拉下头套后林伟亮问「讲唔讲呀?」何随口说了一组数字,警员李百谦便离开,折返后告知林密码不正确。林再称「玩??嘛,同我再打」,随后何再度被套上头套,重复前述情节,另有人用手压?其头,使他左眼眉位置撞到?角。待他的头套被脱下后,刘永旭再用右脚大力踩?他的下体并扭动,他感觉「好痛」,最终因承受不了痛楚而说出密码,解锁金色及黑色iPhone。

称怕再被打 签字确认自愿交密码

何卓为供称,他应李百谦要求签署确认自己自愿提供手机密码让警方检视,「我惊再畀佢?打,所以讲?同意」;梁家俊紧接填写其记事册,何见写有「我净系租?单位畀佢?,呢三单?唔关我事」的字句,因「都系事实」,他便签署,没有留意记事册另指他曾表示「?炸弹系家俊(第四被告张家俊)整?」等。

辩方问何卓为当时是否知道「三单?」所指为何,何称??u测是该年年初发生的边境爆炸事件。及后律师到场建议何送院诊治,等候救护车期间刘永旭提出先做警诫会面「讲番唔关家俊事」,又称「如果唔系到时同案『队』家俊,你就帮唔到佢?喇」。何认为「讲番唔关家俊事比较重要」,遂放弃送院。

答应与警「交易」 录影会面没律师陪同

何补充,刘永旭提议会面中没有律师陪同,刘说此乃何与警方之间的交易,若有第三方在场,交易便不会成立;若何愿意配合,会争取让他保释和承诺不对其使用暴力。

何称进入会面室正式录影前,梁家俊展示次被告李嘉滨和第三被告吴子乐手持平底锅出入涉案单位的闭路电视截图,说「『山鸡』同『够钟改名』队?你出?喇,你想帮家俊同帮自己?,你自己谂啦」。审讯今续。

【案件编号:HCCC 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