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遭歌唱导师脱裤非礼 事主:初以为「正常教学」(图)

发布 : 2025-7-0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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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歌唱教师林俊一(图)涉嫌性侵11名男子案昨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传召案中最年轻事主、案发时15岁的X透过视像作供,并播出X跟警方和社署社工录取的会面片段。X在录影会面讲述两次在歌唱课上遭林触碰下体的经过,称在其中一次,曾被林脱下内外裤和张开包皮,使他惊慌及觉得被侵犯。在辩方盘问下,X称起初以为林的行为属「正常教学方式」,后来才知事态严重。

被告林俊一(39岁)否认17项非礼罪及3项普通袭击罪。根据控方播出的录影会面片段,X以广东话夹杂普通话回应提问,称爱好打篮球和音乐,案发前在网上搜寻歌唱教师,最终选择向林俊一学艺。X称2023年5月7日首次上课,他惯常每周上课一次,每次1小时,课上林会教授发声及丹田运气。

15岁被摸下体 事主称讲明「唔好」

X说,2023年5月底至6月初某日,他在课上「好正常咁唱歌」后,被林问及「系咪日日打飞机(自渎)」,林又「除我条裤」,包括内外裤,过程中他多次表示「唔好啦」,但林仍继续,更用手张开其包皮。其后林称曾修读医学,「你当我系哥哥就得」;X称对事件「有?惊」,「觉得自己被侵犯」。

「如果想做明星,有人非礼你系好正常」

X又说,2023年7月7日,林在课上说他「条腰好紧」,?他做伸展运动和仰卧起坐,以改善唱歌表现,其间被林问到「有冇打飞机」,又遭林触摸下体3至4次,每次约一两秒。X称曾向林表明「唔舒服」,林闻言后稍作停顿,然后说:「如果想做明星,有人非礼你系好正常。」此外X称当日课上被林亲吻右面庞,其间林表示「你真系好可爱」。

事主认未交完学费 辩方质疑可停上堂

辩方盘问下,X供称是靠在必胜客餐厅打工,每小时挣取58元,以支付向林学唱歌费用,对他而言学费负担大,并确认最终未有缴付全数学费。辩方表示,X每次下课后才跟林相约下次上课时间,X遭逢据称在2023年5月底至6月初发生的事件后,可不再上课;X同意,同时称起初以为林的行为属「正常教学方式」,后来才知事态严重。审讯今续。

【案件编号:DCCC 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