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亮证女」行政拘留5日
发布 : 2025-8-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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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广西防城港「平治女司机亮证逼让车」一事持续发酵后,警方昨(6日)上午公布,对「亮证女」侯XX自8月5日至10日处以行政拘留5天。警方公开文书对其姓名隐私保护,但却引用了曝光事件的另一当事人李先生的全名。经媒体转载报道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删改重发。
「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报道,根据公安行政处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侯XX,1997年06月出生。现查明,侯在7月22日下午5时45分许,驾驶黑色平治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江山镇雄饶饭店对出小路,与对向而来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司机李天明发生争吵,其间侯在其车内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亮证」威胁对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对侯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警发消息泄与事人资料
警方发布该则消息后,「澎湃新闻」引述接近事主李先生的人士称,「他本人有点懵」,因为官方公布的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侯XX的名字、证件号、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做了打码处理,李先生的姓名和车牌号却被公示出来,侯XX的车牌号也被直接露出。
直到昨日中午,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才将两人的车牌号以及李先生的真实姓名隐去。
官方此前通报称「亮证女」非公务人员,同车男子知道李先生的个人信息,是因为「两家认识」。不过通报说法被认为不合常理,未能令公众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