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物业诉讼申再审被驳回

发布 : 2026-1-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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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谭木匠(0837)于2013年12月与发展商签约购买江苏省句容市物业,并已经依约全额支付购买物业款项3355.63万元人民币作为管理中心至今。但是该物业原来长期未获物业产权登记,反而因为兴建物业的发展商破产,于2021年被发展商的破产管理人单方面试图终止买卖合同,最终引发连串官司。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谭木匠再审申请。该集团昨日举行记者会,集团执行董事罗洪平指事件令他们心情很沉重,感觉不公平及被欺负。

在记者会上,出席者尚有集团主席谭传华、他的儿子兼执行董事谭力子及公司秘书陈汉云。罗洪平称,在整件事中集团认为已经在有关物业买卖履行了合同,既已经付清款项及修建好,亦签署了买卖合同,物业又非处于非完工状态,更有证明建设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早已符合物业交付条件,他反而认为发展商才是违约方,据其理解按照内地民法典,未有赋予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的能力。

罗洪平强调,集团向来一本帐老老实实做事情。但对法院认为,有关物业买卖非属刚性需求、并因为物业属破产财产为由,认为不符合特殊保护规则,而判令驳回上诉,他认为,未有考虑合同履行的实质情况及公平原则的问题。集团提供的资料还显示,若因判令要令管理中心返还及搬迁,将对行政职能产生短期干扰,帐面值约2279.61万元人民币的物业价值将被冲销,集团能够讨回价值的可能性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