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狗场银发义工 被收公屋覆核胜诉

发布 : 2025-5-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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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居于柴湾渔湾?的六旬公屋女租户,被指半年内的水表及电表用量低,加上14次家访时无应门,遭房委会发出《迁出通知书》。该租户向上诉委员会(房屋)上诉失败,遂要求司法覆核委员会的决定。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租户胜诉,指委员会没考虑申请人因为照顾流浪猫狗,才没将单位作为恒常居所,并撤回迁出决定,将个案发还委员会再考虑。

法官杨家雄于判辞强调,公屋资源珍贵,不容滥用,但本案案情独特,亦关乎申请人重要的权益,须慎重考虑,但因本案独特,故不应被视为任何具方向性的先例。

根据判辞,申请人李翰思现约67岁,她无法律代表,缺席法庭聆讯,只存档一份「原诉传票」表格。拟答辩人为上诉委员会(房屋)。杨官指出事件原委,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间,房屋署发现李的单位水表读数207天内只有1天增加0.0094度,电表维持不跳读数;调查员13次突击家访及1次预约家访,均无人应门。当局去年4月发出《迁出通知书》,翌月李向委员会提出上诉,结果失败。

狗场偏远 回公屋需3小时

判辞引述委员会审裁情?提到,李翰思向委员会称她已退休及取综援维生,亦是救护流浪猫狗的义工,由于租借的元朗狗场偏远,由狗场回柴湾需3小时,每晚在狗场休息时,只可将椅子平放及睡在椅上,李希望取回单位,亦希望获调迁至元朗的公屋。李又称,因单位电线残旧,无经济能力安排维修,故单位多年无电力供应。

官:房委会本有政策处理

杨官指出,委员会接纳李需照顾猫狗的说法,却没考虑李正因为要照顾猫狗才在狗场临时留宿,且休息环境极不理想,?且房委会有政策处理如因工作不能恒常返回公屋单位的个案,能保留户籍使租户不致流落街头,但委员会没考虑相关政策。杨官认为委员会的考量及决定有悖常理,裁定李胜诉。

【案件编号:HCAL 2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