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上诉拗无差别否决财案不「非法」 律政司提案件呈述 指「压倒证据」刘伟聪参与串谋(组图)

发布 : 2025-7-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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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案」上诉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聆讯,早上有逾50人在庭外排队。警方在法院外布防,称为免阻塞道路一度拉起橙带划分了记者区。(赖俊杰??o?J??



在案中认罪判囚51个月的王百羽早前刑满出狱,昨亦到西九龙裁判法院旁听。(何佩锜??o?J??





【明报专讯】「35+案」中45人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12人上诉,案件昨于西九龙法院(暂代上诉庭)审理。本案争议在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是否构成颠覆罪的「非法行为」,上诉方强调,立?x??角色包括制衡政府,代议士有自由投赞成或反对票。上诉方另指出,基于「不干预」法律原则,司?x??构不应干涉立?x??权力运用,「政治应留在政治舞台」,并让公众做最终决定。另外,律政司就罪脱的刘伟聪提出案件呈述上诉,称有压倒证据显示他参与初选串谋计划,原审对其自辩予过多比重(见另稿)。

明报记者

本案原有13名上诉人,其中杨雪盈、黄碧云、邹家成、余慧明、佾x??蓝、林卓廷、吴政亨、彭卓棋、郑达鸿、何启明、陈志全、梁国雄就定罪及刑期申请上诉许可;黄子悦则刑期申请上诉许可(见表)。昨早甫开庭,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收到彭卓棋的书面撤回上诉申请。彭的代表大律师卢敏仪确认撤回上诉,透露彭昨早才签署文件,对较迟通知法庭表歉意。法庭其后先处理刘伟聪的案件,再让其他上诉人就法律争议陈辞。预料律政司会在上诉方陈辞后回应。

本案关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是否构成颠覆罪的「非法行为」。原审时去年裁定颠覆罪的「非法行为」不限于武力或刑事行为,称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违反拥护《基本法》的规定,亦严重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构成颠覆。

称有投票自由 ??u勾x??治诉求否决不构颠覆

吴政亨、黄碧云、林卓廷、邹家成及余慧明早前就上述法律议题存档联合书面陈辞。代表黄及林的大律师沈士文昨在庭上补充,立?x??职能包括制衡政府,而「tie the purse(绑紧荷包)」一直是议会制衡行政机关的重要工具,可让政府履行承诺或不对人民做恶事。沈重申,基本法已订明否决财政预算案后政府运作机制,议员亦有自由反对或支持?x??,强调为??u勾x??治诉求,即无关财政预算案本身的原因否决财政预算案,不构成颠覆。沈另提及,「五大诉求」之一为争取普选,基本法也提到香港将达至普选。

沈士文亦指出,基于「不干预原则」,司?x??构不应干预立?x??权力运用及政治事宜,「政治应留在政治舞台」,而案中普选等议题正是政治事宜。沈反问,为佾x??庭要费心关注立?x??议员审议?x??时有否考虑无关该?x??的事宜,而若要查究议员审议?x??时考虑的因素,将没完没了,存在实际困难。

举港其他法例 指「非法」手段应涉刑事罪行

另一方面,本案涉及的《港区国安法》第22条提到,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包括「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x??段」。代表吴政亨及邹家成的大律师关文渭不同意原审裁决,力陈条文所指「其他非?x??段」必须牵涉暴力,否则条文前半段毋须载有「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此部分。

就原审裁定上述「其他非?x??段」不限刑事行为,代表余慧明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反驳,本港法例存在「非?x??交」及「非法集结」等刑事罪行,认为在本港语境及对普罗大众而言,「非法」意味触犯刑事罪行的行为,反问若一般人无法理解法庭对「非法」的诠释,人们怎能管控自己的行为。聆讯今续。

【案件编号:CACC253、263/24】

(35+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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