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基本法无赋权无差别否决财案 引23条草案用字 指颠覆不限武力刑事行为(组图)

发布 : 2025-7-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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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案上诉昨展开第二天聆讯,佾x??蓝的代表大状Trevor Beel(左)、吴政亨的代表大状关文渭(右)分别提出上诉陈辞,其中关文渭提及,吴政亨与首被告戴耀廷在WhatsApp讨论初选,惟只讨论如何促成民主派立会议席过半,从未讨论无差别否决财案。(冯凯键??o?J??



警方继续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外布防,截查驶近车辆。(冯凯键??o?J??



在案中认罪判囚51个月的王百羽(前左),昨身穿港足球衣旁听聆讯。(余卓祈??o?J??





【明报专讯】「35+」案,45人裁定《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其中12人不服上诉,上诉聆讯昨踏入第二日。律政司表示,基本法无赋权立会议员「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被告利用否决权迫使政府顺从其政治议程,具颠覆意图。律政司一度引用2003年《基本法》23条草案字眼,比对本案颠覆政权罪。上诉方回应指出,23条草案和国安法来自不同时空,基本法订明否决财案的后果,被告无颠覆意图。

明报记者

案件原控告47名初选组织者和参与者,45人罪成判囚4年两个月至10年,现审理12人上诉。其中杨雪盈、黄碧云、邹家成、余慧明、佾x??蓝、林卓廷、吴政亨、郑达鸿、何启明、陈志全、梁国雄就定罪及刑期申请上诉许可,昨大致完成法律争议,当中8人就涉案角色陈辞,强调无公开主张无差别否决财案(见表及另稿)。馀下黄子悦的刑期申请上诉许可,料稍后处理。

称基本法列明议员有责审视财案

原审法官裁定,被告以否决财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属滥用权力。上诉方日前提出多项法律争议,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昨逐一反驳。周表示,基本?x??有赋予议员无差别否决财案的权力,条文列明立会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议员有责任审视财案优劣;涉案各人刻意无差别否决财案,有违基本法及国安法。

指以普选为由否决财案荒谬

周天行形容,上诉方称议员可以普选为理由否决财案,说法错误和荒谬。周指出,基本法规定特首和立会的产生办法,并列明立会的功能和权限,议员当选后不可以为所欲为(do whatever they want),每个情境都有对应的法例。

就原审裁定颠覆罪的「非?x??段」不限于武力或刑事行为,上诉方质疑解读太阔,周天行则强调裁决无误。周呈上政府2003年提交立会的基本法23条草案,当中颠覆罪指严重危害中国稳定的武力或「严重犯罪手段」,其后2020年生效的国安法颠覆罪则改用「非?x??段」字眼。周认为立?x??关肯定刻意更改用字,以涵盖刑事手段以外的行为。

首席法官潘兆初关注,原审裁决无考虑2003年的23条草案,如何协助本宗上诉;周天行承认原审无纳入考虑。潘官再指出,23条草案由政府提交立会审议,本案的国安法则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周回答,人大常委肯定曾考虑23条立法的历史。

上诉方大律师沈士文回应,基本法无明文规定议员如何审视财案优劣,法庭不应干预议员如何表决,亦不应将运用立会权力的行为「刑事化」,否则所有议员都受波及,可能影响深远。沈指滥权违反基本法,与国安法无关。

上诉方:基本法列否决程序

不应考虑为犯罪意图

沈士文提到,案中主张两度否决财案、特首辞职等程序是基本法订明的后果,除非法庭认为基本?x??制具颠覆性,否则不应纳入考虑被告的犯罪意图。沈形容,立会否决权本身是宪制工具,有助解决议员和政府的僵局,法庭应分开审视。

针对颠覆罪「非?x??段」定义,上诉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出,非法的反义词正是「合法」,颠覆罪明显限于刑事行为。彭表示,正如法律学院一年级所学,若法例无明文规定,一般行为不会遾x??,质疑律政司解读太广泛。彭又指23条立法草案和国安法来自不同时空,并由不同立?x??关起草,字眼不同亦属正常。聆讯今续。

【案件编号:CACC253、263/24】

(35+案)